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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黄州召开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作者:黄冈市律协
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黄州召开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黄群办发[2014]17号),为深入推进黄冈市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局党组决定6月6日在黄州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公股(科)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员律师近二百余人参加了动员大会。
动员大会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德永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晓华代表局党组作动员报告。周晓华强调在律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律师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工作的迫切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律师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周晓华指出,目前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极少数律师政治素质不高、宗旨意识不强、身份意识不明等问题,不讲政治纪律,盲目崇尚西方法律制度和普世价值观,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讲究排场、铺张浪费,认为自己是“自由人”,花自己的钱追求享受无可厚非;二是极少数律师群众观念淡薄,缺乏责任意识,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不依法诚信尽责服务,以及不负责任的乱许诺、包打官司等问题;三是极少数律师办关系案、金钱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交往,甚至违反法庭纪律的问题;四是极少数律师贬毁同行、抬高自己,搞不正当竞争,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等问题;五是极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私自收费、乱收费,不正确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市委“按地气,惠民生、转作风、促发展”的要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以“四个一”为载体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组织一次专题讨论,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一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讨论,认真反思律师队伍中是否存在“四风”问题。二是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为加强学习效果,每位党员律师结合自身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三是开展一次征求意见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在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农民工专项维权法律援助等活动中,以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律师、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对党员律师进行一次深刻的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周晓华最后强调,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书记是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二要注重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业务工作的关系,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反映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典型、经验和作法,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